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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举办第五届学生专业技能大赛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1  浏览量:次

为了满足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充分体现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学院领导及教务处的领导下,我院定于本学期举办第五届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是我院的传统赛事,与教师业务汇报交叉隔年举行,目前已经成为我院最重要的办学特色之一。大赛既是我院学生所学专业技能的一次全面展示,又是专业教师教学成果的一次集中汇报。相信通过本次大赛,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热情,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推动我院迎评促建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次大赛分为五项全能与单项技能竞赛两种形式,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于1018日举行,隔周进行决赛,历时两周完成,并将于1110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音乐会。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五项全能比赛

   1、钢琴独奏(自选曲目一首)

   2、歌唱与钢琴伴奏:要求选手演唱歌曲、伴奏(即兴)各一首。其中自选歌唱、伴奏曲目各一首,现场抽签歌唱、伴奏曲目各一首。

   3、自弹自唱:自选曲目一首,现场抽签曲目一首。

   4、合唱指挥:

  1)自选指挥曲目一首(指挥曲目音响自备)。

  2)现场抽签指挥曲目一首。

   5、综合理论知识:(包括音乐理论知识、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等内容)

    二、单项比赛

    1、声乐表演

   1)声乐比赛分为美声组、民族组、长调演唱组。

   2)自选完整的声乐作品一首,初、复赛曲目不得重复。

    2、钢琴演奏

   1)钢琴比赛分为独奏、四手联弹两种形式。

   2)初、复赛曲目不得重复。

     3、器乐演奏

   1)自选完整的乐曲一首。

   2)初、复赛曲目不得重复。

    注:

    1、参报五项全能的选手五项内容需全部参加。

    2、凡兼报单项与五项全能的参赛者,单项比赛的成绩可直接计入五项全能成绩,不需重复参加。

    奖项设置:

    各项比赛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额根据各项参赛人数来确定。

   

 

 

附:音乐学院第五届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初赛日程安排

 

一、彩排时间、地点

 

美声组:1018  830

器乐组:1019  830

民族组:1020  830

钢琴组:1021  830 (独奏、四手联弹)

五项全能组:1022  830

 

地点:艺术楼音乐厅

 

二、初赛时间、地点

 

1、美声组:1018  1800

2、器乐组:1019  1800

3、民族组:1020  1800 (含长调)

4、钢琴组:1021  1800

5、五项全能组:1022  1800

 

地点:艺术楼音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