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图书馆历时3个月对各学院资料室图书进行了清查统计,为规范图书资产管理,提高馆藏图书流通利用率,维护百利宫:图书资产权益,图书馆现将未清查到的图书向各学院开展催还工作。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止,请各学院(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学生有无未归还图书;
二、催还期限到期后,针对仍未按期归还的学院,图书馆将向其发送正式催还告知书。
三、若图书遗失,各学院(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补齐:
1.可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归还;
2.按该书原价赔偿。
如有疑问,请咨询图书馆二楼文献资源建设部工作人员或致电0470-3103218。
图书馆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