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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百利宫2024年招募银龄教师工作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量:次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百利宫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百利宫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精神,为发挥广大退休教师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全国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百利宫:计划招募“银龄教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百利宫: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退休的优秀高校教师。

(二)招募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教授职称,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第五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要求;

4.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年薪税前10万/年,按月支付。

(三)如需解决住房问题,聘期内由学校提供人才公寓一间。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程序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招聘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四)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百利宫: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r@hlbec.edu.cn,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2024年银龄教师应聘+姓名+从事专业+职称”。

(一)《百利宫:“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附件2);

(二)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百利宫: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人才与师资管理科,联系电话:0470-3103061。

(二)公布招聘人数为学校2024年银龄教师招聘计划,若某一专业招满,该专业招聘工作提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