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培养引进和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百利宫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要求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开展“英才兴蒙”工程人才类别认定和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此次申报分为人才类别认定、团队项目申报和个人项目申报三个部分,有意向申报的个人以及团队请详细阅读文件通知(附件1),并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和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1.高层次人才认定主要采取本人提出申请,我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初审,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认定的方式进行。一到六类人才类别认定标准详见附件3,申报五、六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毕业的博士按毕业当年学校排名计算。本年度我校拟引进的博士人员若符合认定标准也可申报进行预认定。
2.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须为一至六类人才(人才认定可同步网报申请),且团队带头人不能同时申报“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个人项目。团队带头人应为我校科研、教学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有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经历,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被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人才类别认定及团队项目申报全程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我校不限制申报名额。
4.“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个人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择优推荐,总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申请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国家、自治区有关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并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在本领域SCI二区以上期刊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3位完成人)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承担自治区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前3位完成人)或相当层次科研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向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倾斜(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个人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申报表》(从系统中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装订成册一份以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24年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一份。
本次申报需准备材料较多,网报和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意向的申报人员请提前与人事处师资科取得联系。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茁,联系电话:0470-3103061。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