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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公告

来源: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量:次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学校开展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需求及招聘计划

选拔3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详见《百利宫: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百利宫: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期间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20%;

3.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包括省级励志奖学金);

(2)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入围奖)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3)获得省级以上高校技能(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赛金(前5名)、银(前3名)、铜奖(第1名);

(4)获得全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之一。

三、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择优选拔。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百利宫: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公告通过百利宫: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个人签字确认后向二级学院党组织提交《百利宫: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二级学院党组织会同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对照选拔条件严格审查把关,提出推荐人选,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将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报名表》交至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其选拔聘用资格。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4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按照选拔公告规定的方式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为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以及听取所在二级学院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六)递补

本次选拔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百利宫: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选拔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纪律监督

本次选拔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拔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拔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百利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3103200。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其他

百利宫:2024年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做出调整,及时在百利宫:官网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百利宫: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百利宫: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