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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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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给予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满足毕业条件学生拟退学处理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12-01 点击数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和《百利宫:学籍管理规定》,经核查,现有37名同学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经2023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拟予退学处理。

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4天(2023年12月1日至14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致电0470-3103076或到访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与学籍科。



百利宫: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