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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校园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量: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百利宫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1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百利宫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3〕53号)、《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百利宫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呼安委办字〔2023〕7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百利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增强广大师生对安全知识常识的了解,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真正将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在2023年6月。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参与人员

百利宫:全体师生

四、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百利宫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的安全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安全班会

1.各二级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于6月16日—6月30日期间,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重点强调饮酒、放假期间防溺水,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问题展开),以案说法,各学院自行收集照片,至少发布一篇推文。

2.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于6月16日—6月30日期间,组织学院班主任、辅导员等,开展以“安全经验大家谈”为主题的座谈会,以案说法,至少发布一篇推文。

(二)安全隐患排查

1.各二级学院自行选择活动方式组织学生对宿舍进行安全隐患自查。

2.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校园安全管理处协助,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深入到学生宿舍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各二级学院自行收集照片,至少发布一篇有关宿舍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的推文。

(三)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加强统筹协作。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开展好宣传活动,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百利宫: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