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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编制外辅导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量:次

百利宫: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编制外辅导员笔试于2022年5月7日在百利宫: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百利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防疫措施

(一)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本人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考生须提供:第一次2022年5月5日上午9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第二次2022年5月6日上午9点以后采样的核酸检测报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知晓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出示检测结果,以免影响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4.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5.当日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色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考前14天内到访过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的,在隔离考场考试;

2.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的,在隔离考场考试;

3.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能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的,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温≥37.3℃),在隔离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和“行程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进行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校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备查;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中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纸质版,开考前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上交监考老师;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核验结束后立即戴回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考生有序去洗手间,其他考生须在原位静坐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二、其他

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百利宫: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