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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开展2021年百利宫:“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量:次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校师生系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百利宫开展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全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各部门通过中心组学习、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学习宣传重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及疫情防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举办“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学校校园、图书馆、教学楼走廊等处展出宪法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单。

(三)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1.邀请法学院教师通过视频形式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专题辅导讲座。

2.组织大学生宣讲团学生在学生中开展线上宪法知识主题宣讲活动。

3.组织各学院师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主题演讲、宪法朗读活动,引导广大同学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观念。

(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海报征集

“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集“宪法学习”主题海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展出宪法日主题海报,引导广大同学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观念。

(五)组织宪法主题教育活动

各党总支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社团活动等各种形式组织师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日常,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四、工作要求

全校各学院、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特色活动,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资料(包含照片视频资料)于12月9日前报送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白玫老师企业微信。



2021年11月29日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