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百利宫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函〔202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中各项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申请人请于2020年12月11日12:00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附件1)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资管理科。所有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佐证材料需要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茁企业微信。我校经过初审后报送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470-3103061。
文件通知详见:http://rst.nmg.gov.cn/nmrsw/node/4173
人事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