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有效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善行义举,进一步促进学校师生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提升,根据《百利宫:百利宫“善行义举榜”的实施方案( 修订)》(呼院党字〔2020〕54号),现将推荐2019年度“善行义举榜”候选人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可以是教师、学生个人或集体),其他党群行政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可以是教职工个人或集体)。
二、推荐标准
根据《百利宫:百利宫“善行义举榜”的实施方案(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候选人须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榜样作用。
三、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或集体须填写《百利宫:“善行义举榜”推荐表》(见附件)1份,加盖部门公章。
2.提供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要求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内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3.请于8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逸夫楼601),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白玉红企业微信(电话:3103037)。
4.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善行义举榜、宣传身边好人好事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让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严格按照评选类别和评选标准,择优推荐上报候选人。
5.部门领导要对推荐材料认真把关,力求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