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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评选“学习强国”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量:次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的重要载体。为持续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增强使用学习效果,鼓励百利宫师生加入“学习强国”学习队伍,学会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发掘、鼓励一批在广大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学习典型,党委宣传部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学习强国”先进学习组织和先进学习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学习组织: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参评。

2.先进学习个人:已实名注册并加入学习组织的全校师生员工。

三、评选条件及方式

(一)先进学习组织

1.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学习成效显著;

2.学习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实现党员下载注册使用全覆盖;

3.学习组织人均日均分在38分以上且在学校全体学习组织中排名前5;

4.积分统计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5月31日。

(二)先进学习个人

1.年度“学习达人”

(1)个人“总积分”在20000分以上且在学校全体学员中排名前20;

(2)个人“年度积分”在7000分以上且在学校全体学员中排名前20;

2.月度“进步新人”

由各学习组织推荐本组织内个人“近一个月积分”在1300分以上的学员, 推荐人数为本学习组织内学员数的5%,按积分高低评选前20名学员。

3.“积分”相同的学员,须参考“挑战答题”(“学习强国”App中)历史最高答题数。

4.根据学习积分由高到低排名,共评选出60名先进学习个人予以表彰。

评选要求

1.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师生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更加深入人心。

2.要以此为契机,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3.把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善用、活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正确看待评比表彰活动,禁止使用各种违规手段刷分,参评学员的积分真实性由各推荐学习组织负责。

4.先进学习组织无需申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参与率和学习积分排名情况综合评定;

以总支为单位于6月1日17:00前,报送先进学习个人推荐材料

需提交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和纸质版各一份。

参加“总积分”评选的学员在推荐表内选填“总积分”并填写积分数,同时需提供个人总积分(“学习强国”APP“我的”页面及“学习报表”“总积分”带有自己名字位置)截图;

参加“年度积分”评选的学员在推荐表内选填“年度积分”并填写积分数,同时需提供个人年度积分(“学习强国”APP中“学习报表”“年度积分”带有自己名字位置)截图;

参加“近一个月积分”评选的学员在推荐表内选填“近一个月积分”并填写积分数,同时需提供个人近一个月总积分(“学习强国”APP中5月1日“我的”页面、6月1日“我的”页面)截图。

联 系 人:任丽 联系电话:3103035

 

                                                             党委宣传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