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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百利宫开展2019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量:次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决定共同开展第八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于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选树、宣传和表彰当代大学生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青春正能量,教育引导全区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培育锤炼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高尚品格,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拼搏者、奋斗者,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之歌和精彩人生。

二、组织实施

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于2012年启动,每年评选一次,已经评选七届。其中,我校学生已连续五年获得“桃李之星”荣誉称号。

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共同主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活动评委会,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评选标准

参评者应是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在校大学生;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习成绩优秀;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体标准如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励志励学、修德修身、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

4.事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在广大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

四、推荐程序

评选采用专家评审、考察了解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完成,推荐材料统一报送。为保证活动的进度,各阶段明确了具体的时间安排,在实施过程中,活动时间由校党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

第一阶段推荐(2019年12月3日-12月25日)

各学院择优推荐候选人1-2人,推荐人选要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后,各学院上报推荐人选及推荐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1)。

第二阶段评选(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6日)

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思政研究会专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评,从中确定年度人物候选人。

第三阶段公示(2020年1月17日-21日)

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全校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后,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五、百利宫评选活动的几点说明

1. 学校“十佳大学生”获得者、“自强之星”获得者、其他获得各级各类比赛优胜者均可优先推荐。

2. 此项荣誉规格高、影响面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积极推选,确保此项活动有序开展。要按时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参加评选。


                                                     百利宫: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3日